网友们如何看待山东济阳交警处理这起案件
我叫李承跃,是济阳县人民医院的大夫,现年57岁,党员。在2007年9月13日17:30分左右,下班途中,经过县城老车站附近时,有一辆灰色小型轿车斜冲过来,将在路边顺行骑车的我撞伤后仓皇逃逸。当时正是下班高峰,目击者很多,有人随即拨打122报警,也拨打120 急救,还拨了我家里的电话。事发半小时后,交警大队事故科到达现场,孟副科长接手此案,并勘察现场。交警来之前我已被120 送往医院,家人在现场,现场目击者近十余人,他们中有说看清车号是鲁A95571,还有人说看清是鲁A9S571,(因为当时天已近黄昏,还稍有小雨),当时孟科长记录之后就返回了交警队。
送到医院后我被确诊左肩两处骨折,脑震荡,左肩中央5*5cm的创口,右肩下外伤,左腿挫裂伤,两肩到腰部淤青一片,伤势非常严重,出事当时我看到肇事逃逸车车牌是鲁A9S571,车型是小型灰色三厢车,而接手此案的孟科长并没有重视我的案子,自我住院后从未来医院找我调查,取证,当然也没有找我做笔录。而且查案进程缓慢,找各种理由推辞,直至五天后,在我家人多次找到孟科长要求下,才调查鲁A95571,确定为商河县中医院车辆,车型为海燕白色面包车,并已报废多年。他们把废车牌也拿了回来。因车型颜色均不符,当时我们就要求查目击者提供的第二个车牌号鲁A9S571,事故科佟科长立刻回答说:鲁A9S571是辆红色桑塔纳,前两天出了事故刚查扣,现在停车场,我们执意要求看一下网上该车的资料,佟科长说:网络现在不通,电脑坏了。佟科长又补充说:凭我这么多年的经验,记不错的,很可能是套牌车所为,你们以后在路上多注意,这种案子没有时间限制。当时我们就相信了佟科长的话,随后又询问了一些相关情况和注意事项,但他们从来没提过漆片化验等保留证据的方式。
案子就这样搁置了,交警大队嘴上说“积极”查找肇事车,但实际上从未主动跟我们联系询问此事及告知案情进展。也未排查济阳的其他相似车牌号车辆(“鲁A9S”就是济阳境内的车辆,并且“S”和“5”非常的相像),交警部门的不作为令我非常失望,但也没有办法,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寻找肇事车,终于苍天有眼,就在我被车撞近四个月的一天下午也就是2008年1月8日,同样是在出事地点,几乎同样时间又发现了肇事车,而车牌号正是鲁A9S571,颜色,车型完全符合。我当场拦住车,说明该车在2007年9月13日撞伤人逃逸,女司机当时非常紧张,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,也无任何疑问,副驾驶坐着她刚接回的儿子,后座她丈夫也一直沉默。我当时就给孟科长打电话告知此情况,孟科长让车开到交警调查,她们同意,但不和我一同去,让我先走她随后到,半小时后鲁A9S571到达交警,女司机下车直奔交警办公楼,而事故科是在办公楼的对面。当我们找到孟科长,没想到孟科长竟然极不耐烦的对我们喊:知不知道随便扣人家车是违法的,让车开走,他要下班了,记住车号,明天把你们的证人找来,再做处理。然后转身就走了。苍天啊!怎么办?我们是遵纪守法的老百姓,无缘无故被人撞伤,作为受害者,好不容易找到了肇事车辆,本以为交警部门会仔细调查取证,没想到反而说是我们犯了法,我们一家人愣在那里没了主意。
后来好歹请了事故科其他组的一个同志对那辆车进行拍照,发现车身右侧前轮上和后轮上有三处明显划痕,与我当时受伤情况很吻合。女司机和她的丈夫接受调查,这时佟科长不知从哪里也来到我们这儿,问我们花了多少药费,说事故都四个月了,不好认定,让我们明天把破损自行车带来,化验漆片认定肇事车。对于那辆撞坏的自行车,家里早已处理给收废品的了,其实即使我们不处理给收废品的,在四个月这么长的时间里,风吹雨淋也早就找不到任何漆片了,对于漆片化验应该在事故发生现场就提取,这一点我想交警应该更加清楚。而四个月后当我们找到了肇事车辆才告诉我们漆片化验是重要证据,没有证据就定不了案。难道这一切都是偶然吗?
回想整个事情的前前后后:从开始的办案不积极到告知我们鲁A9S571是辆红色桑塔纳,再到找到肇事车后孟科长的甩袖走人,和四个月之后才告知做了漆片化验才能定案,一家人总感觉事情很蹊跷,作为这个案件的主要负责人孟科长有严重的渎职行为,自始至终他玩忽职守,推诿扯皮,他的不作为致使错过了采集证据的最佳时机,从而达到了包庇肇事逃逸者的目的,四个月里没有向受害人了解案情经过,没做相关笔录,也没有排查相似车号,作为交警事故科副科长是严重的失职,他的失职致使受害人蒙受更大的身心创伤。
接下来我多方调查,才发现肇事车的车主并不是女司机本人,车是他人所赠,至今未过户。而该女司机在2007年9月尚未拿到驾照。原车主为陈常华,将车赠与跺石镇信用社副主任王玉祥,即女司机的丈夫。我给王玉祥通了电话,认定他们是伤害我的车。当时他也承认了,说:“我们都住在一个县城,有话好好说,我现在很忙,因收贷款过两天我找你们谈,打你这个手机就行吗?”我当时同意了,可谁知过几天后又找他,他却说:“有事找交警,我和你说不上话”一副有恃无恐的口气。
无奈之下,我们只好带着诸多疑问找到了交警队的徐局长。徐局长在核实了案情后让佟科长找我补添了案情经过的笔录,询问了几个案发现场的证人,佟科长和孟科长分别给我赔礼道歉,孟科长在道歉同时一再表示事情责任不完全在他,相关原因不好对我直说,已经向徐局长作了报告,徐局长承认在案情的处理上交警大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但时间太久,车已不好认定,所以答应赔偿我们含医药费在内一共1.5万元(药费1万元),了解此事。这样一个“温柔”的处理结果,对于苦苦找寻逃逸车九个月的我们来说简直无法接受。
现在,因交警的不作为,包庇逃逸者,肇事车辆还依旧若无其事的天天在县城出入,所以作为无助的受害者,我们只有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反映到有关部门,这样才能让有渎职行为的人停职查办;让肇事逃逸者的帮凶受到严惩;让肇事逃逸无证驾驶者负她应有的责任;而作为受害人最终得到应得的赔偿。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,我们会以合法的途径,正当的措施,借助媒体网络反应此事,并时刻关注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,希望能早日还我一个公道。我相信邪是不压正的,官官相护毕竟是个别现象,最终社会是公平的。
我以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身份担保以上情况是属实的,希望得到网友们的声援!
李承跃
2008年6月2日
| [发帖际遇]: 9s571请朋友们吃饭, 花费金币20.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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